通知公告
瑞安市马屿镇中心小学2019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发表时间:2019-05-22 分享到:

贯彻落实《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19〕115号)和《马屿教育学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2019年招生工作。招生工作接受市政府招生领导小组的监督和指导,招生过程、信息全面公开并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

 长:孙学盛

副组长:曾元静  虞希国  李迪正  冯显钦  黄成勇

 员:陈    吴陈青  潘挺挺  陈小龙  黄崇璋  谢秀玲  周晓洁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潘挺挺

     员:谢秀玲  周晓洁  欧玲弟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保障施教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招生对象和要求

(一)一年级入学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

(二)施教区内一年级新生凭《儿童预防接种证》本人户籍证件父母(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等到学校报名。

四、招生批次与招生时间: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适龄儿童。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或本人无房产证(不动产证)适龄儿童。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不动产证)适龄儿童。

第四批:在马屿镇小施教区范围内且有事实住房的适龄儿童可参加抽签摇号

(二)招生时间

招生录取批次

具体时间

第一、二、三批网络预报名

6月12日--6月21

第一、二、三批现场报名及材料审核时间

6月27、28日

公示预录取和统筹学生名单

7月5日

第一、二、三批补报时间

7月14日

第四批现场报名及材料审核时间

学校另行通知

五、录取程序和方式第一三批

1.网络预报名:根据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时间,在网络预报名时,请登录马屿镇中心小学(http://myzx.rajyj.com网站点击“新生报名”,或登录http://bm.rajyj.com(电信用户)或http://ydbm.rajyj.com(移动用户),打开招生报名平台。第一步:注册。点击“注册”按钮,输入新生身份证号码,输入密码(两次),点击提交,出现“提交成功”提示表示注册完成。第二步: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返回登录平台,用注册的用户名与密码登录系统,点击左侧菜单栏的“完善个人信息”,逐项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认信息内容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第三步:打印报名表。点击左侧菜单上的“打印报名表”,查看内容无误后点击“打印”。

注:具体网络预报名操作见《瑞安市招生报名系统使用手册》及报名须知。

2.现场报名及材料审核时间:

 6月27日:第一、二批

 6月28日:第三批

 地点:马屿镇中心小学   阶梯教室

3.需提交审核的材料

1)一年级新生凭《儿童预防接种证》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页和入学对象所在页)(A4纸张复印)

3)与户籍一致的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不动产证)在抵押,可凭复印件及住建部门产权证明,送学校审核认定,代替房产证(不动产证)报名。若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未注明房屋性质的请提交土地证。

4)提供户籍及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的同时,第三批还需出具派出所及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证明。

5 打印的网络预报名材料一份。

4.审核公示:报名截止后,学校组织人员严格核查报名对象提交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学校将报名结果分批在学校网站和公众号公示3天。   

预录取公示时间:7月5日。

5.录取程序:

1)学校先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

2招收第一批学生后有剩余学额,可启动程序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若报名学生数少于我校剩余学额时,学校如数录取。

3学校招收第二批学生后,尚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先按照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实施第三批招生。

4)学校按上述程序依次招录前三批适龄儿童后,有剩余学额的,启动第四批招生;若无剩余学额,不再启动第四批招生。

5第一、二、三批补报对象7月14日不来报名,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学额

六、招生计划

6个班,共240名学生。

有关政策说明

(一)施教区范围:

马南村   马北村   马岩村   文昌居民区    莲子湖居民区   东司桥居民区

     五甲村   九甲村   团社村   树排头    高岙村   山后村

(二)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房产证(不动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

(三)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住宅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及以上)登记时间均截止于20196月30日。

(四)适龄儿童在施教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的户籍须与上述房屋地址一致,并提供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无房产证明,且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学校报名。

(五)2016年4月10日后取得住宅房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房产证的,户均且每户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及以上,须提供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唯一房产证明,同一套房产3周年内安排一户产权人子女就读,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六)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须提供抵押证明、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学校报名。

(七)政策照顾对象

1.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指其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成年兄姐等)在施教区内拥有户籍和房产的,可持市外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包括父母华侨身份证明、居留证和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及公证书等)到监护人所在学校报名;其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证的,也可持房产证〈不动产证〉和市外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到所在学校报名。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可以参照以上方法执行。

2.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和驻瑞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户籍登记在集体户的军转干部子女入学根据瑞政发〔2009〕101号文件执行。

3.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按照《瑞安市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瑞教义〔2014〕39号)文件执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根据《瑞安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瑞教义〔2017〕136号)文件执行。其他符合条件的政策照顾对象,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因特殊原因或超计划数未被录取的第一、二、三批适龄儿童由马屿教育学区统筹安排到片区范围内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就读。

(九)其他特殊对象

1.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儿童,持民政、公安、法院等单位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2.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属于我校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须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审批表或房屋建筑审批表到学校报名。

3.残疾儿童按规定到有关特殊学校报名入学或到户籍所在地学校随班就读。

八、招生纪律要求

(一)凡因漏报、误报、不报等各种原因,未能按时办理报名手续的一、二、三批入学对象,一律由马屿教育学区统筹分流到其学校。

(二)符合入学对象的适龄儿童,父母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予取消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水电费发票等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生过程中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安排组织招生工作,特别要严格把关入学条件和年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建立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确保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招生结果要按录取批次第一时间在马屿镇小或学校宣传栏公布。

 

九、招生电话与监督电话

(一)招生咨询电话:0577-65770963

联系人:潘老师、谢老师、周老师

(二)马屿教育学区监督电话:0577-58905920

(三)教育局监督电话:0577-65890963

注:本《实施细则》内容如有与上级招生文件不符,以上级招生文件为准。

 

瑞安市马屿镇中心小学

20195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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